人民网河源3月22日(贺林平、粤水轩)今天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也是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22日~28日)的第一天。记者来到承担了广东省河源市、惠州市、广州市东部、东莞市、深圳市以及香港地区4000万人供水安全的东江流域采访。
据了解,《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日前颁布,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此为契机,广东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聚焦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水量、水质和节水三个层面约束人们的用水行为。而降雨丰沛的广东,同样面临着“缺水”问题。
据广东省水利厅相关专家介绍,广东水资源紧张主要来自几方面:一是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资料显示,广东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的水资源占有量,是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二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广东自然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时间上高度集中于汛期,80%的降雨量集中在主汛期6~9月,主要以洪水形式出现并迅速流向大海,成为不可支配的水资源。
枯水期是从当年10月至次年3月,此时正是工农业用水高峰期,容易出现旱情。三是水质性缺水严重。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过于粗放,导致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一些地区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质每况愈下,属典型的水质性缺水。
据了解,目前珠江三角洲的有些河段以及粤东、粤西的部分河段,水质为劣Ⅴ类,已出现了严重的水质性缺水问题。事实上,广东应对水资源紧张局面,早已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2007年1月,广东出台《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对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用水进行定额管理,对高耗水企业进行用水限制,在全社会引起积极反响,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节水意识,约束用水行为。2008年8月,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在东江流域实施水量分配。流域内的各市根据所分配的水量和水质要求,以水定需,量水定产,纷纷限制高耗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力促转型升级,用水量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据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的监测统计,通过水量分配,流域用水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有些城市用水量稳中有降,水质状况进一步改善,有力地保障了东江流域及深圳特区、香港特别行政区4000万人的用水安全。目前,广东省水利厅正在开展其他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工作。2010年3月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以下简称《鉴江分水方案》)。该方案对确保茂名市和湛江市等供水安全,促进粤西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他主要江河的水量分配工作也将适时启动,力争在全省几大流域内建立以水定需、量水定产的水量倒逼机制。”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透露。“十二五”期间,广东还将建设一批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跨流域调水引水骨干工程,包括完成珠海竹银水源工程、湛江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加快雷州青年运河灌区、高州水库灌区、韩江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珠三角“西水东调”工程、惠来中东部供水工程、茂名东南部沿海调水枢纽工程、汕头市南澳引韩供水工程、潮州市饶平供水工程等引水调水工程建设;推进三角洲城市群供水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跨流域、跨地区,覆盖全珠三角的科学配置、高效统一的供水网络等。鉴于东江流域承担着包括香港在内的珠三角东岸各地的用水安全,而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控制了整个东江流域46%的面积,是下游的生命水、经济水和政治水(因为涉港),广东此次最新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在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内,禁止通过炼山或者大规模机械垦伐等方式种植经济林,禁止栽种桉树等速生丰产林,已栽种桉树等速生丰产林的,应当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造,禁止从事破坏水资源的采石、开矿、取土、陡坡开荒、毁林开垦、大规模禽畜养殖等活动。
在非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入库河流重要河段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应当经东江流域管理机构和库区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已建的排污口,应当限期治理,无法达标排放的,限期关闭。在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应当严格控制兴建旅游项目。
为确保规定落实不打折扣,广东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公民可处1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东江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联系本文记者 (编辑:SN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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